食藥署 給問嗎?基改食品安全不是你說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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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陳儒瑋/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

 

當2014年6月18日食品藥物管理署於聯合報刊登<舌尖上的科學:基改食品致癌?證據不足!>半版廣告試圖以推廣食品安全科學之名,說服台灣民眾接受基改食品時,本會隨即於官網與報章媒體發表聲明投書(焦點評論:食藥署變身基改業者公關)駁斥,今(6/24)食藥署再度發布公告(基因改造食品原料係以科學實證為審查基礎,經過嚴格安全性評估,政府全力把關)表示政府對於基改食品原料基於科學實證全力把關云云,本會雖肯定政府的迅速回應,但對於其公告內容避重就輕,未正面回應本會相關質疑,仍深表遺憾。

日本作家山崎豐子以記者揭露沖繩密約事件為藍本的小說《命運之人》中有著這麼一段話:「…政府為了獲得大部分民眾的支持,避免遭到批判,往往不願公布對自己不利的事,或是改用對自己有利的方式公佈」。

食藥署作為保障國人飲食安全的政府機關,理應完整呈現基改食品的安全風險問題論辯資訊,特別是近年來歐盟、美、加及亞洲各國對基改爭議的差別作法及背後所堅守不同立場。然而,此6/18廣告文宣中僅援引一位支持基改的科學家證詞,完全忽略或刻意漠視其他反基改學者的論點,就以「科學新知」的名義宣稱基改食品安全無虞,令人十分納悶與不解:所謂科學應該忠實呈現正反雙方意見,如此大剌剌浪費近三十萬公帑刊登廣告(今年度預計刊登18則,預算490萬元)企圖以媒體工具宣傳特定立場,可謂公權力的濫用!我們想請問,若說此舉不是預設立場,那什麼才是?

再者,葉明功署長於此廣告中宣稱:「基改食品太多,如果每個產品都要標示,不僅沒有意義也有成本考量」,但就在廣告刊登的短短兩天之後,食藥署便公告「包裝食品、散裝食品、食品添加物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應遵行事項」等3草案,預計將台灣目前非基改食品原料之非故意摻雜容許量從現行的5%,調整至3%,今(6/24)食藥署的公告再度強調這一點,但仍不及年初<食安法>通過時附帶決議中向歐盟看齊的0.9%。我們想請問,葉署長的公開言論為何明顯與國家政策背道而馳?

從6/18的「科學新知」到6/24的食藥署公告,你並不會知道,目前研究顯示自基改作物大規模商業種植之後,農藥使用量並未如當時宣稱因基改作物具有抗蟲或抗除草特性後而減少,反而逐年攀升。我們每天吃的黃豆絕大部分來自進口,其中九成以上為基改黃豆,掌握大多數基改黃豆的供應及專利權的是來自一間叫做孟山都(Monsanto)的農企公司,同時也生產農藥,其中最著名的產品之一就是嘉磷賽(年年春, Roundup),而台灣針對黃豆嘉磷賽殘留允許值訂定10 ppm的標準,不僅是稻米(0.1ppm)的一百倍及毛豆(0.2ppm)的五十倍之高,而且近十年來從來沒有檢驗過(詳情請見:食藥署放任含農藥殘留的農產品順利進口 / 進口基改黃豆 綠委爆未驗嘉磷賽),我們想再請問,到底為什麼?

這一年來市面上非基改豆製品如雨後春筍,業者不惜重金頻打廣告(例:大漢豆腐推動「良」食革命--單一品種非基因改造豆腐革命上市)。這改變絕非憑空出現,必然是因應大多數消費者對非基改食品的要求。我們樂見政府為民眾把關制定符合現行狀況的基改食品法規,但在此政策關鍵時間點,政府實在不該利用納稅人的錢購買媒體公器版面呈現單方學界、業者的說法,卻獨漏消費者意見,反倒是更應深入了解民眾的想法,切莫以一句:「基改食品已經被妖魔化」的空洞說法便想搪塞。在講求公民參與的現今社會,我們想請問食藥署:如此大玩兩面手法,是否視民眾為無物,連虛與委蛇地裝個樣子都不想?

誠摯呼籲公部門擁有豐沛的行政資源與發聲管道,在制定政策及闡述議題上,更應謹守中立分際,公開完整資訊,才能讓人民做出判斷,不可隱匿證據、偏頗行事,淪為特定目的及團體的宣傳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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