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轉型怎麼轉?地方政府、公民攜手才轉得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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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

文:周于萱(本會專員) 

台大風險中心分別在6月27日及7月4日辦理「能怎麼轉:啟動臺灣能源轉型鑰匙」系列講座,邀請研究員、老師、環保團體、太陽能板銷售平台商一起來分享目前台灣的能源分佈現況、轉型實踐,指出了目前轉型的路徑方向:能源轉型不是只有中央政府的政策,還必須要有地方政府與在地公民攜手,才能轉得動。

納入外部成本 才能反應真實能源成本

第一場講座「深入能源轉型-從外部成本治理到社區參與學習」,由台大風險中心博士後研究員趙家緯率先與聽眾分享目前台灣的能源分佈及使用情形,特別是我們目前的能源使用都忽略了外部成本,加上大量補貼化石燃料,使得現在的能源乍看之下相當便宜,但是若我們將外部成本納入能源成本中,將太陽光電、燃油、煤氣、風力、燃煤這五種發電方式再做排序,會發現其實我們現在習以為常的能源,其實並沒有我們想像中的那麼「便宜」。

趙家緯說,未來我們必須要能夠有效的反應能源的外部成本,將環境外部性納入成本效益分析的一部分,才能真正比較不同能源的成本效益;此外化石燃料的補貼必須移除,揭露化石燃料低價的真相;能源稅也是未來應該發展的方向。

沒有參與就沒有認同感 對話才有共識

針對能源轉型的公民參與部分,佛光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台大風險中心研究員的高淑芬說,目前台灣的能源轉型比較著重在如何短期內快速發展政府訂定的再生能源目標,因此主要以政府及大財團的投資為主,一般民眾在台灣的太陽光電市場則是完全缺席。沒有一般民眾的參與,人們對於能源轉型就會感到疏離,對於大財團投資的再生能源也會感覺到抗拒,畢竟最後還是財團賺錢,又不會變成人民的財產。

高淑芬老師補充說,能源轉型過程中所面對的挑戰,就是需要社會持續的參與、學習跟修正。透過公共討論、對話,才有可能形塑出集體的知識以及對轉型的共識,但是目前政府忽略了這一塊,必須要加緊努力,改善這一部份。

打破僵化結構 地方政府扮演重要角色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洪申翰說,其實結構決定了我們現在的能源樣貌。分析過去的治理方式,都是由中央政府決定一切政策,地方政府只有執行的份,而所能源相關的問題都被台電壟斷。但再生能源與傳統的發電不同,台電的思維還沒有轉過來,它也不擅長做這樣的事情,我們也不該把所有的公共任務都只放在台電身上,地方政府跟在地的公民力量才是能源轉型真正能動起來的手腳。

在節電政策的部份,目前中央政府多著重於大用戶,但其實中小用電戶的節電積少成多也相當可觀,但是中央政府不知道該如何接觸尖峰用電的中小用戶,這時候地方政府所扮演的角色就非常重要。

轉型是典範轉移 公民如何調適將成為重點

趙家緯及高淑芬都特別提到,能源轉型牽涉到一種根本性的典範轉移,因此政府如何進行政治治理、國家及社會的規範如何因應、社會文化如何理解並接受、一般民眾的生活習慣如何改變,都會是未來轉型的重點。

高淑芬特別提醒,目前我們透過較為優渥的躉購費率(Feed in Tariff)作為經濟動力,鼓勵人們參與再生能源的發展,但這只能是階段性的方法,若無法進一步發展成翻轉能源及民主的基石,將會非常可惜。她建議,也許我們可以跳脫電網來思考,能源與我們的生活有什麼樣的關係,如何能夠透過行動及改變,讓人類在氣候變遷下的世界與地球共存。

此外,我們應該重新界定能源轉型跟適合我們的調適策略,從個人或特定層面的理解開始,擴散到集體。高淑芬以日本的轉型城鎮運動(transitional movement)為例,不只是轉能源,也轉經濟,以社區貨幣的形式開始改變,擴及到再生能源發展。高淑芬說,不要小看人民的力量,能源轉型必須要有公民的參與,唯有透過社會學習,讓全民成為一個學習共同體,不排除任何可能的衝突、不確定性、模糊性、擴展風險定義的過程,我們才有可能往前更進步。

能源轉型+轉型正義=眾人攜手向前行

趙家緯進一步說明,能源轉型是「能源」+「轉型」兩件事情合在一起,就字面意義上來說就是能源使用的轉移,綜觀過去的能源轉型,是早期農業社會轉移到工業社會的過程,換言之就是從單純的動物力作為運輸等動力,轉型成為以電力為主的動力。這樣的能源轉型動力來自於生活便利的考量、新型技術的發展、降低能源發展成本、以及政治戰略考量,但是當時卻忽略了環境的承載能力以及社會可能因此付出的代價。因此這一次的能源轉型,也應該要包含另一個常見的概念「轉型正義」,亦即在轉型的過程當中必須符合正義的原則,將環境、社會人文等因素納入,確保地球上的每一個利害關係群體都能參與,蒙受其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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