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騙局?!談台中管制生煤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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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許心欣(主婦聯盟台中分會副會長)、王晴(主婦聯盟台中分會專員)


台中市政府去年1月公告實施的《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被市府視為治理空污的利器,市長林佳龍也不斷強調要「4年內減少生煤使用量四成」的規範要讓全球碳排放最大的台中電廠從燃煤改燃氣。但不斷地被拿來說嘴當作重要政績的自治條例,一年多來毫無成效,可說是個假政績,更恐怕是一場騙局!

法規上路年餘 中火生煤用量完全未減
據自治條例第三條,中火「應配合環保局每年重新檢討之空氣品質狀況,減少生煤使用之比例,並配合辦理生煤使用許可證及操作許可證異動。」環保局聲稱目前許可證卡在環保局,實際狀況如何,外界不得而知。僅知中火與台電姿態極高,不斷用限電危機和缺電風險為由,拒絕立刻減少生煤用量,更遑論市府與民眾期望的關閉1至4號老舊機組,甚至在我們參訪中火時表示:「台電總公司目前尚未下達生煤減量指示,所以台中電廠目前尚未開始進行減量」。

「四年減四成生煤」淪為廣告詞
民間原本對此條例是抱持樂見其成的態度,但現在則是轉為大失所望,因為完全看不出自治條例上路後的成效,只見市府和台電不斷各說各話,跳針式地重複宣示說嘴。「四年內減少生煤使用量百分之四十」像是一句毫無作用的廣告詞,但市府卻像念佛號般經常在網路和媒體上放送宣傳洗腦,讓不明就裡的民眾誤以為四年內會逐漸減少燃煤空污,但事實上迄今完全沒有進度!並未減少生煤用量!

舊機組汰換煤改氣?市府台電各說各話
市府聲稱能用自治條例迫使中火老舊的1至4號機組從燃煤改燃氣,但台電已斥資92億元進行這4部機組的空污防制設備改善工程,就是要讓舊機組延役用滿40年,怎麼可能讓新設備投資放水流?讓1-4號機組在四年內停機或除役?!

且台電也從來沒承諾過1-4號機組要汰換啊!

逐年減還是四年到期前一次減?

而國民黨議員在聽證會中提出「1年減1成生煤使用量」來檢核進度的作法,因並未納入條例中明訂,因此台電盤算等到4年到期前才一次減4成,也就是說,在林佳龍四年任期結束前,市民將看不到中火有任何減煤作為,「四年減四成生煤」的自治條例根本是廣告不實的芭樂票!

無法在期限內完工的煤倉
此外,自治條例明訂2018年底前生煤儲存應改成封閉式,但中火卻將遲至2021年才會完成第一座煤倉,2024年完成第二座煤倉,根本無法在期限內完工。但市府明知中火的期程,依然不斷將要求中火改建煤倉作為治理空污說嘴的重要政績,但市民不知道的是,煤倉不僅無法如期完成,還會延宕3-6年,對近一、二年內改善空污根本毫無幫助,又是一張短期內並無實效、只是唬弄市民的長期支票!

生煤品質抽驗報告在哪裡?
此外,市府承諾將去年七月起每月抽驗中火生煤品質的報告資訊公開,但迄今八個多月過去,在市府及環保局網站找不到任何生煤抽驗的結果,說好的公開透明呢?市民要如何監督得知中火確實改採品質較好的煤?

管制生煤打假球 長期芭樂票?!
頻頻拿來說嘴的管制生煤的自治條例,在逐漸了解真相,揭開層層包裝之後,發現市府似乎是在打假球,不僅無法要求台電逐年減少使用生煤,煤倉未依法規完工也無罰則,台電更是高姿態消極配合,到底這個自治條例的效力與作用何在?難道這是市府、議會與台電聯手演出的治空污愚民大戲?!一切都是假的?!

沒關燃煤機組 拒增燃氣
此外,在台化彰化廠關閉三座燃煤機組後,我們對於中火的期待是1年減1部燃煤機組,因此,在中火未提出明確的機組退役期程前,我們反對在同廠區增建燃氣機組,以免加重當地與鄰近地區的空污和碳排放,反對中火再「大上加大」。而中火「中電北送」的任務與機制也應予以檢討,北部用電應以林口和大潭等電廠全力供應才對,用電缺口應從加強節電及檢討耗能產業處理,而非靠中火遠距輸送徒增電力損耗。

何時去除高汙染高耗能產業?
因此,我們要求市府儘速公布今年度中火應減少生煤使用之比例,且要求中火盡速提出4年內減少4成生煤使用量的明確方案,並要求台電提出因應之供電調度方案,不該讓台電以限電危機等理由,完全不減少生煤用量,罔顧中部空品惡化及居民健康危害。此外,我們也要求市府檢討台中轄內高耗能高污染產業,落實林佳龍市長在2012年發表〈讓孩子們看得見藍色的天空〉中所提「去除高污染產業、高耗能產業,打破既有能源供應結構」,市長更應積極在行政院會爭取讓中火不再中電北送、霾留台中,早日還給台中市民清澈藍天與潔淨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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