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實效的空污緊急應變措施草案 難以維護市民健康

您在這裡

作者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中分會
 
無實效的空污緊急應變措施草案 難以維護市民健康
 
主婦聯盟要求下修分級啟動門檻 並嚴訂具體排放量減量目標
 

臺中市環保局訂定「臺中市空氣品質惡化緊急應變措施(草案)」徒具形式,分級啟動門檻過高,對固定污染源排放量減量缺乏具體目標,且無罰則,根本無法遏止空品惡化紫爆,主婦聯盟台中分會表示此草案跟去年九月環保局提出的「六限一沖』草案相比,排放量減10%-40%的目標不見了,簡直淪為壁紙!擺著不好看又沒用

綜觀這項壁紙草案,用字遣詞均僅具宣示意義,雖多處以"應字"強調其具強行規定之法律意義,但不僅未見具體做法,更無違反之法律效果。如針對台中市前20大污染源的管制,看似大刀闊斧,但實際上管制細節卻未依據草案的空品惡化分級而有任何強度上的差別,也沒有任何罰則,可說是個「空洞化」的法律

其次,啟動空品惡化應變措施的各分級標準過於寬鬆,六站以上紅色才算預警級,六站以上紫爆才算初級!主婦聯盟強調,PM2.5沒有最低安全值,而且環保署明確表示「PM2.5濃度對健康的影響隨濃度降低而減少,且沒有濃度閾值」,等到六站紫爆才啟動初級應變,是罔顧市民健康,是政府殺人!

此外,草案中多項應變措施,應歸屬於主管機關「例行」之政務,如農業廢棄物露天燃燒、砂石廠洗掃作業 廟宇紙錢燃燒宣導等,根本不涉所謂「應變」的情況。將例行政事務加入緊急應變措施,同樣顯示市府不打算真正要透過應變措施與規範達成任何改善,讓人懷疑這份草案不僅無法打蒼蠅,更別說打老虎,恐怕連緊急應變的能力都沒有!

 

因此我們要求:

  1. 修正啟動應變門檻

啟動門檻過高,不但難以啟動施行,更無法保護市民健康,建議各級啟動應變門檻下修:(環保局與主婦聯盟的分級規劃版本比較如下圖)

 

(1)預警應變(空氣質量指數51≦AQI≦144)

(2)初級應變(空氣質量指數145≦AQI≦158)

(3)中級應變(空氣質量指數159≦AQI≦200)

(4)緊急惡化應變(空氣質量指數AQI≧200)

 

  1. 納入台電測站做為啟動應變措施之基礎條件

僅就環保署及台中市環保局所設空品測站結果做為啟動應變措施之依據,未納入通常空品更糟的台電五測站(梧棲、大肚、東大、清水、龍井),勿忽略這五區的空品惡化情況。

 

  1. 請明確標示固定污染源之削減排放量

該草案既是依據「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第六條第一項所制定的應變措施,也需遵守該法第八條「第六條第二項之防制計畫,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空氣污染源種類、特性及防制設施。二、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及配合削減方法。三、預計削減之百分比。四、監測與通報方式。五、演習事項。」環保局應明確標示固定污染源之削減排放量,方有權於空品緊急惡化之際,要求轄區內配合實施防制措施之公私場所遵守。

然而,此份草案只強調法律賦予主管機關制定緊急應變措施之權力,但該法第八條所規範的部分,完全付之闕如。這樣的草案顯示市府沒有在乎立法背後的意圖,也就是,確實能透過強制規範達成緊急應變的效果。請環保局依照原本的六限一沖方案的固定污染源削減排放量來制定應變要領:初級應變排放量削減10%,中級應變排放量削減20%,緊急惡化應變排放量削減40%

 

  1. 增列限課措施

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4條第1項,「必要時,各級主管機關得發布空氣品質惡化警告,並禁止或限制交通工具之使用、公私場所空氣污染物之排放及機關、學校之活動」。

目前的草案完全缺乏必須限課之相關應變措施,嚴重危害學童健康權。請於草案中增列中級應變(紫爆)時,停止各級學校、幼稚園及托兒所之戶外活動,包括體育課、校外教學及運動會等,以及限課之必要配套等措施,方能落實維護學童健康。

 

  1. 增列燃煤或燃油火力發電廠之管制措施

(1)預警應變時,火力發電廠執行預防性降載15%。

(2)初級應變啟動預防性降載22.5%。

(3)中級應變時立即執行降載30%,並延長降載時數。

(4)緊急惡化應變時降載63%,降載時數不得低於8小時。

以上計算之降載幅度須排除歲修機組之降載發電量做計算,每次預防性降載時數不得低於4小時。

 

  1. 增加緊急通知市民應變機制

明訂達各分級門檻時,新聞局、民政局、各區公所、里辦公室等應如何通知市民應變,包括透過市長臉書、市府Line帳號、村里廣播、電視跑馬燈、廣播節目等, 比照颱風來襲,以最快速的方式讓市民得知空品惡化資訊,以及如何防護。

 

 

聯名團體及個人: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中分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爭好氣聯盟、守護神岡聯盟、臺中市市民龔文周

 

環教資訊類別